夜幕降临,一辆白色小汽车悄悄驶向工地附近,停车后,车内二人蹑手蹑脚走近停放在附近的工程车辆,卸下电瓶,或抽走柴油,整个过程只有几分钟,随后,二人便驾车迅速离开现场......短短二十天,两人疯狂作案14起,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甘州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后,二被告人被判处相应刑罚。
案情回顾:
2022年5月至6月,被告人朱某某、薛某先后至本区多处工地附近,多次盗窃工程车辆的电瓶、柴油等财物,后将赃物变卖,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经统计,被盗窃柴油共计1800余升,电瓶21组,盗窃财物价值共计2.8万元。
检察官提醒: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为了快速获取钱财而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同时,提醒司机朋友们,提高防范意识,夜间停车时尽量将工程车辆停放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不要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