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发布 > 正文
新闻发布

张掖甘州:凝聚“8”方合力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

时间:2024-04-19 09:43:53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张掖甘州:凝聚8”方合力 深化行刑反向衔接

 

持续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一步规范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办理,甘州区检察院联合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甘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州区应急管理局等8部门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不起诉案件中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

《实施办法》对行刑反向衔接的定义、原则,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线索移送、案件审查、检察意见书的内容及行政机关的处理期限,检察机关后续跟进监督和与行政机关信息共享、会商协作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

《实施办法》指出检察机关对作出不起诉的案件,认为有行政处罚必要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作出后续处理,确保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进一步推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

下一步,甘州区检察院将以《实施办法》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做实“府检”联动,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纵深发展,以检察新作为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