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发布 > 正文
新闻发布

甘州区检察院严把监外执行“进出关”保障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时间:2026-04-02 16:05:21 来源:第三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甘州区检察院严把监外执行“进出关”保障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近年来,甘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会同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统一思想、细化措施,建立操作细则与联络机制,把好收监执行与保外就医“进出关”,全力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秩序稳定。

一、“应收尽收”,把好已决罪犯“入所关”。区法院、司法局及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学习《意见》,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围绕交付执行的程序衔接、法律文书送达、特殊情况处理等细节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可操作性的会议纪要,为交付执行工作明确具体路径和措施,有效破解交付执行难点。2025年以来,根据《意见》相关规定,依法监督3名审前未羁押判处监禁刑罚病犯收押执行刑罚。

二、应保尽保”,把好重病罪犯保外关完善办案机关与医疗机构的信息联络及程序保障机制,联合区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制定印发《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协作办法》,聚焦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好转但未及时发现并收监执行等问题,从四个方面规范和明确本辖区暂予监外执行对象病情复查工作,并探索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双审查”模式,既防止“虚假病情”“小病大养”等问题发生,也保障真正患病罪犯的合法就医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三、“进出”衔接,打通交付执行程序闭环。始终坚持对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以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开展全流程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对于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病犯,及时督促看守所予以收押,并会同监管场所全面分析研判病犯风险,做好应急预案,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同时,注重“进出”衔接,持续跟踪监督,对于收监后病情依然严重,督促监管场所在诊疗、生活方面予以重点关注;对病情发展恶化后,经研判可能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罪犯及时建议督促看守所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在“应收尽收”的同时,做到“应保尽保”,有效打通“程序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