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活动,促进检察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12月17日,甘州区检察院邀请5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该院随机抽取本年度已办结的部分案件,并事先制定、印发《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表》、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评查规定,为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提供科学的评分标准,确保监督活动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分别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其他问题等6个方面逐一评议打分,多方位、多角度监督我院检察办案履职质效,对具体案件中出现的疑问,及时问询案件承办检察官,共同探讨交流。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我院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案件质量进行评议,提出了相关改进意见。并表示,在案件评查过程中能够切实感受到检察官在办理案件时真正做到了于法有据、于理相当、于情相容,在每一起案件中体现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检察担当。
下一步,甘州区检察院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让人民监督员更加全面而广泛地参与到检察办案活动中来,进一步强化外部监督,以赶考的姿态,办好每一起案件,答好每一道“考题”,在接受监督中交出更优异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