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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检察:为被害人司法救助5.1万元

时间:2024-10-11 08:35:40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检察官的关怀和鼓励帮助我们家庭重拾了生活的信心,我们会精心照顾小佳,争取让她早日康复。”小佳的妈妈激动地说道。

14岁的小佳系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其父母皆为农民,依靠种地、打工为生。小佳遭受伤害后,精神受到严重刺激,后因抑郁过量服药,导致大脑损伤长期卧床,且需持续康复治疗。检察官了解到,小佳家里为给其看病治疗已花费三十余万元。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人员一方面准确厘清案件事实细节,另一方面积极收集被害人遭受伤害的证据,努力为被害人争取经济赔偿,最终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而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为被害人争取经济赔偿23万余元。同时,针对小佳的家庭情况,检察机关及时向民政部门和小佳所在乡镇、村社反馈相关情况,协助为其办理大病救助,落实低保政策待遇。并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将案件线索和材料移送第三检察部,配合开展调查工作。经多方努力,最终小佳获得司法救助金5.1万元。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甘州区检察院始终自觉扛起民生保护的检察责任,在办优刑事案件的基础上,深刻把握司法救助工作精细化、对象精准化、效果最优化目标,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一体能动履职,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职能方式,对涉案困境被害人开展全方位救助,并定期回访,帮助其家庭走出困境,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通过高质效履职办案,携手相关部门更好护航困难群体各方面权益,夯实“检护民生”之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