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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谈“三个管理”|强峰:深耕主责主业回归本职本源

时间:2024-11-08 10:31:5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深耕主责主业 回归本职本源

以落实三个管理推动高质效办案展现新作为




强   峰

2024年11月8日




   

   

   

   

   
“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新时代新征程提出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高质效推进检察工作的重大决策。作为“三个管理”的执行者、实践者,基层检察机关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强化落实“三个管理”,提升工作质效。    
            准确把握“三个管理”的主旨要义    

聚焦“质与效”这个中心,明确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第一要务,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必须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既不能脱离办理抓管理,也要克服“重办理、轻管理”的倾向,应以高质量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高质效履职办案为载体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权与责”这个核心,加强“三个管理”应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牵引,将责任落实、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与“三个管理”紧密结合,对检察办案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科学管理。聚焦“人与案”这个根本,在技能训练、业务培训、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上做文章,不断提升干警政治素养、职业素能、业务水平、职业操守,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队伍保障。将检察管理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评先评优以及追责惩戒相结合,促进检察业务管理与干部管理监督衔接互动,实现管案与管人互促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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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强化业务管理为基础,把好工作方向    

梳理检察业务管理责任清单,理顺各业务管理主体责任,促进每一个管理主体明责担责、各尽其责。抓好检察长和检委会宏观管理,掌握业务动态、查找问题、研提对策、改进工作,让宏观管理“核心”作用更加凸显。抓好业务部门自我管理,通过加强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落实重大、敏感案件报告以及召集检察官联席会等方式,全方位审核检察官办理案件的法律适用、程序性事项、办案时限、法律文书格式及内容等,做到边办案边管理,充分保障办案质效。加强检察业务数据统计分析、会商研判,突出对重点业务、类案、异常数据、社会热点等开展深度分析研判,从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角度,把检察业务动态规律转化为具有决策参考和风险提示价值的分析报告,为研究制定检察业务工作的总体思路和推进措施提供数据支持。加强法律政策研究、检察信息技术、检务督察、检察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同保障检察业务管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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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强化案件管理为关键,促进规范履职    

不断提升案件管理信息化水平,依托“数据校验管家”“数检通”等软件,智能核查在流程操作、案卡填录、文书创建及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常态化开展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适用认罪认罚、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使用侦查监督平台、立案监督、纠正漏捕漏诉等重点环节监督,排查法律文书错漏问题,不断提升监管效率。强化案件信息、业务数据、法律文书公开审核,把好案件信息公开出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规范内部法律监督线索办理,落实一体化履职要求,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融合发展。深化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工作,对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支持民事、行政监督申请等案件逐案听证,加强检察外部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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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强化质量管理为保障,提升履职效果    

围绕提高案件质量,构建案件全面质量管理体系,通过个案自查、业务部门检查、案管部门评查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常态化“质检”,并将评定等次作为评查必经环节、案件评查作为案件归档前的必经程序。运用“量刑建议”诉判不一、刑事审判综合研判等法律监督模型,筛查重点评查案件线索,组织专项案件评查。以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为依托,实现线上案件信息、文书制作、电子卷宗全流程浏览,对系统查摆出的明显程序性违法和实体性错误人工介入评查,生成评查结果并推送至承办人系统,提升整改针对性。注重队伍素能培养。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立足办案实际,通过组织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案例分析和业务竞赛,开展法律文书、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助推干警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