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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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54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开庭审理

时间:2021-07-29 15:29: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7月27日,由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某某、陈某某等54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在甘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甘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3月至12月,被告人黄某某在其上家的安排下,先后在广州市白云区永泰汇金广场等地租赁场所,以“广州市应康商贸部”名义,在网络上从事为他人发送“推荐股票”的诈骗信息推送业务。通过网络招聘、老乡推荐等方式,招聘被告人谢某某、陈某某等60余进入该公司工作,被告人冒充证券公司客服人员,通过AI机器人向不特定人群拔打电话,以免费分享、交流股票投资经验为名,拉“客户”进入上游实施诈骗犯罪行为的微信群团伙成员共建立用于诈骗的微信群组1000余个,致使多名被害人被电信诈骗团伙诈骗受骗,被骗金额800余万

期间,被告人某某等人为将不特定人员拉入事先建立的微信群用于实施诈骗,从中获取更多非法利益,指使其他人购买微信账号,用号码生成器电话生成号码等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两天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控辩双方围绕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并当庭进行了法庭教育,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并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最后,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投资股票要登录官方网站,不要相信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开展的所谓荐股业务,不要轻信任何所谓的内幕消息,不要盲目依赖所谓的股票咨询服务,保护个人信息及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账户密码,谨慎甄别非法证券活动,不轻信来源不明的电话,不添加来源不明的微信和QQ号,牢固树立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