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案件发布 > 正文
案件发布

【检护民生进行时】警示教育“零距离”,以案为鉴知底线

时间:2024-07-25 09:35:16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 点击数:

2024年7月24日,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挪用公款、挪用资金案,在甘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0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本次庭审。

undefined


“被告人黄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管理人员,利用担任村委会文书的职务便利,听从村支部书记的指使,将棚改专项资金和村集体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巨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本案的特点,深刻剖析了该案发生的根本原因——黄某忘记了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的职业操守,忘掉了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初心使命。公诉人还将职务犯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造成的危害后果融入到法庭教育当中,希望参加案件旁听的党员干部能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人民做好遵纪守法的榜样;还劝告被告人要直面人生错误,正视所犯罪行,汲取教训,改过自新。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看到身边人坐在被告席上,印象深刻,终身难忘,今后自己将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坚守职业规范底线,绝不成为“席上人”。

下一步,甘州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延伸检察职能,不断发挥庭审观摩的普法作用,做到以案释法、以案示警,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法治效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