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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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时间:2022-08-22 14:50:4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度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这一规定,甘州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甘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区委、市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区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

4.对全区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起诉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并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5.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及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6.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负责和完成区委、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院现有机关内设机构5个,包括: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按照各自的职能行使职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表八、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426.3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25万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84.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3.38万元,占92.15%其他收入100.75万元,占7.85%主要为区级财政拨付的过渡期奖励性绩效、退休人员取暖补贴、优秀公务员奖金等。另有年初结转173.40万元,为项目资金(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5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2.93万元,占81.64%;项目支出230.01万元,占18.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5.5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4.64万元,下降13.94%。主要原因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1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1.96%,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5.83万元,下降17.58%。主要原因压缩公用经费;二是项目资金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1.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申报追加国家赔偿金41.1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6.78万元,支出决算为97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8%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4.94万元,支出决算为6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6%,预算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基数调整,社保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55万元,支出决算为3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13万元,支出决算为3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2.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9.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20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录若干名公务员;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预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人员经费,书记员经费等。公用经费133.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9万元,下降37.12%,主要原因一是压缩经费开支;二是本年度决算填报口径调整,将国家赔偿金部分列入项目资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3万元,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院无该类业务及费用产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用于办案车辆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完成年初预算的32.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加强油料控制,二是年度我院处置车辆两辆,本年暂未新购车辆,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随之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本年度我院没有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3.00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加强油料控制,二是年度我院处置车辆两辆,本年暂未新购车辆,用车数量减少费用随之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23万元,支出决算为0.4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兄弟院及上级单位来我院办案、考察、调研用餐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市相关规定,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及陪餐人数,厉行节约,因此公务接待费用降低。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手续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暖费用、维修维护费、车补、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9万元,下降37.12%,主要原因一是压缩经费开支;二是本年度决算填报口径调整,将国家赔偿金部分列入项目资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集中会议的场次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9.0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外出培训学习的相关安排减少,随之费用也降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3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本年度我院政府采购主要用于建设一体化听证室项目、标准化档案室扩容项目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执勤业务。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我院自评工作由办公室统筹,相关业务部门组织自评,对所有预算项目、基本支出和公用经费进行自评,包括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两个支出项目。2021年全年收入1426.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3.38万元,其他收入100.7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2.19万元。2021年全年支出总计1252.94万元,结转结余173.38万元。支出结构中基本支出1022.93万元,项目支出230.01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802.98,占比78.50%;公用经费219.95,占比21.50%。

后又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1项,即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涉及资金249.19万元,含上年结转69.1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运行良好。

 (2)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1.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

     2.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表

     3.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4.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