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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19-03-06 15:07: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这一规定,甘州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甘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根据区委、市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区检察工作任务,组织贯彻落实。

4.对全区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起诉由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自侦案件,并代表国家进行公诉。

5.依法对刑事诉讼活动及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6.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受理公民和单位的控告、申诉。

7.依法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8.负责和完成区委、上级检察院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科、纪检组、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9年预算收入1884.3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9.49万元,增长54.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项目收入289万元,人员工资调整等。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4.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99.5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9年支出预算1884.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9.5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89.08万元,增长54.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项目支出289万元,人员工资调整等。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696.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99.5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4.6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8.8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1884.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1095.8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0.49万元,增长22.3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289万元,上年结转499.59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907.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6.01万元,增长24.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奖纳入省级部门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8.05万元,增加23.5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基数增长,社会保障支出增大。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6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01万元,增长7.2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基数增长,社会保障支出增大。

4.住房保障支出48.8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2万元,增长7.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调整,工资基数增长,社会保障支出增大。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单位无科室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无对比。

2.公务接待费2.9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5万元,减少1.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预计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30次,共240人,开支2.64万元,用于省市院的各项业务工作调研,案件协调及各类工作检查。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万元(现车辆保有量6辆),比2018年预算增加8万元,上涨44%,增加的原因是预计新购置三辆公务用车。

4.培训费40.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8万元,预计本年度将参加全市检察系统业务素能提升班。

5.会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无对比。

6.机关运行经费280.0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70.01万元,上涨64.7%,增加的原因增加项目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2.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2.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08.6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因新建办公楼决算问题,暂时还未登记固定资产账目)。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价值97.27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62.24万元,主要包括:(复印机1.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7.25万元,台式电脑1.5万元,打印机6.2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38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4.47万元,粉碎机61.3万元,照相机及器材 12.3万元,无人机20万元,扫描仪61万元,笔记本电脑0.7万元,舆情检测软件服务费13万元)。

3.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七、名词解释(由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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