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检察部衔接市院第四、五、六检察部的工作,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承担上级检察院和本院党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第二检察部包括2个以独任检察官办案为主体或检察官联合办案为主体的办案组。其中:第一办案组负责衔接市院第四、五检察部的工作。第二办案组负责衔接市院第六检察部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