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检察部衔接市院第三、八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的工作。
主要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对检察工作适用法律问题提出司法解释建议;承担本院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本院发出检察建议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督、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指导本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应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留所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承担职务犯罪预防、普法宣传教育等综合法治工作;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举报、申诉,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首;办理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
承担上级检察院和本院党组部署的其他工作。